
在九岁那年冬天,她往家里的铁炉里面又添上了两块新煤,妈妈在睡午觉。等到爸爸下班回家的时候,妈妈已经被煤气夺去了呼吸。从那一天起,她一直不能原谅自己,于是开始仇视周围的所有人,打心底里觉得一切美好都会消失。她作弄同学,一直被老师和其他家长看作异类,没有朋友。
她家住在杂院里,院子门口有一株年岁很久的丁香花。一到春末夏初,那株丁香就开始盛放,散出悠远绵密的清香。
这株丁香是她唯一的伙伴,到了丁香花一枝枝开放的时候,她就会剪下几枝夹在一打厚厚的再生纸里印干,再用一小片透明的硫酸纸覆在上面,角落标注上采集的日期,最后剪下来贴到日记本里。
因为是家属大院,所以一直没有被动迁。她也就这样年复一年的收集着丁香花枝,直到她大学二年级那年的夏天。
那天傍晚,她静静的看着自家门前那棵丁香树被铲倒,走回家,在日记本上写下这样的字句:
“毁灭与被毁灭,用受害来与罪过相抵。
如果没有感情,我还有我的生活。如果没有了生活,我还有我自己。
所以一切都仅仅是等待着,被发生。”
在那一天,她第一次和对门那个乖巧的男孩有了交流。他晚读回来,在入夜昏黄的路灯投影下看到她,她拿着剪刀剪下最后几枝残破的花蕾,眼泪噗噗掉出来,一颗颗流过下巴颏,溅在蹲着的长裙上。她的眼眸明亮,在一刹那他被感动,冲动的拥住这个没说过话的女孩子。那也是她第一次感受到来自另一个人充满冲击性的力度和温暖,于是她回拥他。他看着她,那真的是一对明亮的眼睛。于是他说,如果有一天,你的眼睛不再明亮,那么,我会离开你。
离开这两个字充满触动,于是她不再说话,只是定定的看他白皙的脸庞。黑暗中,两个人紧紧相拥。
那是完全属于两个少年的感情,她给他起不同的外号,第一个是“死人”——因为你脸色青白印堂发黑,她说。他假意恼火。
假期里他们一起去郊游,去动物园,去海边。有时候他吹悠扬的长笛给她听,她画没有人的风景给他看。
两年以后,异国教授发来一封邀请信,希望他做助手。他开始没有说,直到她从他的同学那里听到口风。
你去读书,她说。
我不放心你,所以不想去,他回答。
你无论去不去,我都不再会和你在一起。
她和他道别那天,在日记本上又记下一句:
“这是一个不断告别的时代,于是,旧的故事早已落下,新的故事假意开幕。”
而后?而后她继续过着孤独的日子,尝试过和另一个充满伤害力的女子在一起,可是她总也不适应被控制和操纵的感觉,于是分开。然后租了三十年代新式洋房的一小间,在弄堂最里面,每夜伴着上下邻居压低调门骂孩子的声音入睡。
他总在新年、她生日和那株丁香被铲掉的日子里寄来卡片——有些是他旅行时的明信片,还有些是他去社区参加活动时学习制作的棉纸手工。他总能问到她的新地址,然后捎来一句简单的话:你还好吗?祝身体健康,平安喜乐。
但是她从来没有回复过。
在他们认识的第七个年头上,他回来了。
开始他们并未见面,然而突然一天,他叫她去他家里。一进门,那副花了他整整一个月时间准备的马赛克拼图就映入眼帘。图案是一个放躺的卡通版死人,在人形心脏的左边,是一句拼嵌出来的“I Do! You Do?”。而在心脏位置上,则是一枚闪闪发亮的红宝石戒子。
他将卡着戒子的那块马赛克拽了下来:第七年了,可以嫁给我吗?再不嫁,就要痒了。他说。
她笑着推了他一把,说,“你好烦,谁要嫁你,其实我想要一个镯子”。然而不经意间她突然发现,揭下那一小块长条形的马赛克以后,那句You Do的问号变成了叹号,终于一下子哭了出来。
于是她点点头。他将戒子套在她的手指上。
彼时她的手有着婴儿肥的浅窝,这几年下来,这双手变得瘦削,手掌和手指之间连接的浅窝消失不见。放平手掌的时候,可以看到手背上四条清晰坚毅的脉络。只有握起来,才可以从那绵软而倔强的温暖中找到熟悉的感觉。
不过眸子仍然明亮。
而那一刻她终于明白这样一个道理:我们都以为是别人改变了自己,但故事的真相则是我们不断按照心底想要的样子挣扎,只是有时候可以幸运到遇见另一个人作为引子。
被熨过很多次的几件棉布衬衫在身上穿了差不多一整年,其中有两件已经被熨得泛起细小而质地不均的褶皱。即使这样也不愿换掉,因为已经熟悉每件衬衫的质感、袖口长短、以及纽扣的位置。这种熟悉穿在身上,就会变成一种温暖的触觉,而不像新衬衫凉飕飕的光滑。想起昨天和皞晨同学聊天,说到玉可以吸收人的精气,时间长,它就跟了你。其实我相信,不光是玉会吸收人的气质,一切相熟的事物都是——在一起久了,就成为你的一个分身,对你不离不弃。
今天下午在网上碰到蛮久不见的一个姑娘,其实这个姑娘是我挺喜欢的类型:圆圆的巴掌脸、外表清秀、内心又有执着,而且人也温和善良。
我说,五月就要离开香港,她问我以后是不是还回来,又说也不知道我们是否算是有缘,然后话题就被心照不宣的岔开。这时需要转发给她一则短消息,这才发现从来都没记录下正确号码,难怪此前要约都石沉大海。
然后我突然笑起来,说:得,你看,这就是天意。
其实我还想说,这种只有自己心知肚明的无缘,正是我和另一个同样忙碌于都市生活的微小生命之间的区别。
这个国家变化太快,快得没人能够完全理解。于是我们只能尽量宣传那些肤浅的表象,然后用希望和幻想来吹起一个个泡泡,用泡泡的绚烂反光补全变化的全貌。有时候,变化速度已经到了让人目不暇接的地步,一个不注意,那些唤起旧时回忆的地点都变了模样,于是能让人回想起过去的引子就只剩了气味。
国泰的办公楼建在赤腊角这座人工岛。晚上放工时,偶尔会闻到那种清冽的、混合冷空气和海水味道的淡淡腥气,这时候我总是一下子特别念旧——想起以前听着德彪西的月光,在海边看水面倒映出来的银白;单恋没有回应时大冬天傻了吧唧的跑操场;还有毕业以后大家一起去海边别墅打牌到天亮,一大早起来和同学在乡间小路上闲扯自己对于未来的宏伟想象。
但我们其中很多人也和这环境一样,头也不回的变了,不是吗?
所以,这个初夏想要去长途旅行——赶在一切没有变成千篇一律的乏味前,赶在所有私人化痕迹都被宏大的叙事感抹平前。
他第一次听莫文蔚的Let’s fall in love是乘那艘海面上飘荡的慢船,去一座海滨城市,在深冬。
那天阳光很足,但很清冷。他下了船又上了车,从一个港口城市去另外一个。他蜷在长途汽车黑暗的车厢角落里看高速公路两旁典型北方大地上的荒凉景象,清冷空气中有烧秸秆的味道。
她在那座城市里生活了很久,每日去海边做素描,然后送给身旁路过的年轻人。没有风的时候,她喜欢穿一条色彩斑斓的长裙,脖子上挂满吊坠,像个吉普赛人。这些日子里,她会在素描里加上自己,可画面里的长裙下摆是收紧的,像条人鱼。
她一直在耳机里循环播放莫文蔚的Let’s fall in love,是近于清唱的版本,没有鼓点的配合,只有吉他的伴奏,节奏缓慢。
他路过她的身边,她把一幅画递给他。于是,他们就这样走在了一起。他因此在那个城市里呆了一个月,待到他们知道心里有着彼此的时候,已经是二月了。但是没有爱。
日子就这么缓缓流淌,几年以后,他又去那个城市。这些年过去,他们还是无法知道什么才是爱。只是他变得沉静下来,不大说话,光是听;而她从弃世和绝望的情绪中走出来,变得活泼,然而内里易发静水流深。
他和她说,自己一直这么跌跌撞撞的走,在人际关系上始终无法找到一个舒适的区域。唯一稳定成长的是自己的阅历和资产,因为只要够勤力、不贪婪,它们就能够稳定成长。而她则是笑,说自己没什么长进,只是又经过了一些事而已。
他们也都那么疯过,她成夜成夜的听地球另一边的男人说心事,口吻像个关心孩子的母亲,给他寄去自己的外衣,好让他拥着翩翩起舞;他和比自己大许多的女人谈恋爱,两个人约好了一起去远离各自城市的不同的小旅馆睡觉,烧尽女人最后一点青春的余焰,催熟自己的人生观。
而他们就这么一直心甘情愿的活下去,一刻不停、孜孜不倦、生生不息。
今晨是被清凉的空气唤醒的。我喜欢香港这时的天气,像极了北方的初秋,凉爽、干燥,天澄澄蓝,深远而没有污渍。
想起来昨天路上遇到的一个重庆女生,那是一个皮肤清透面容美好的女孩子。我们聊了一阵,临下飞机的时候她问,你有电话号码吗?
很意外,想起过往的经历,于是笑,借口说其实我没有大陆的号码。她下意识咬嘴唇,然后我们在机场出口搭上不同的计程车,就此挥别。
还能如何呢?一方觊觎那些可以带来长久关系的细微机会,另外一方感情生活杂乱空洞、需要填补。即便可以互相弥合,也不过是另一场快速燃烧的烟花,匆匆会面,匆匆别离。
二十出头的时候,快速、激烈、爱到天昏地暗的感情总是充满了诱惑力。彼此都想把对方吃下去,化成和自己融合在一起的精血。
而渐渐的,随着尝试过那些激烈而具有冲击力的感情后,开始学会平静的喜欢一个人,哪怕她不那么聪明,或者任性冲动,又或者有着某些无法改变的身心缺陷。然而你想要的并不是一个唯美全面的女人,你期盼的只是在生活的磨合中获得心平气和的感觉。
其实就像Nar说过的那个比方,只有波澜不惊的情感,才能揣度出它所持有的深切,激烈的河段反而浅显而坎坷不断。
而喜欢怎样的人,常常和想要成为怎样的人有关。暗地里希望自己活泼大方,就很容易被那些可爱的人吸引。在这个角度上说,人们或多或少都是纳克索斯——把自己的影子投射在恋爱对象身上。于是爱的过程,就成为了一条成就自我的途径。
今天,元元同学说我在2009年最后的日子里会有好运气出现,获知人生新的方向,以及遇到一个可以把我从幻想拉回现实的人。
就把它当作一种祝愿吧。
记得威尔森大叔说过,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一尊不应该去触碰的完美的像,碰到,那尊像就碎了。
于是我仍然会想念你,而你,已经变成了一个抽象的存在。
从物华街落车,走去鸿图道,一路上经过诸如康明道创业街的这一串马路。从不沾一点西洋味儿的地名就可以看出,观塘是片儿很本土化的地界。
而且,这个本土化的观塘充满着各种感官上的对立。
比如,整块地方被观塘道和地铁线隔成两区:
东边是嘈杂的生活区,有小贩聚集、讨价还价声盖过车流噪音的劣质服装市场,有成群结队、尚留几分稚气但已经开始牵着手在回家途中约会的中学生,还有歪歪扭扭由人手写着“鱼饵,此门进入”字样的白铁招牌——上面的红漆字似乎已经刷过好几遍的样子——热热闹闹,街巷里充满烟火气的市井味道;
西边一区则是各式各样残破的老旧的少壮的新起的工业大厦或是写字楼。一过了放工时间,街面上的人就越来越少,开始是人流占满人行横道的两端,不一会就变成说说笑笑的三五成群,仅仅又多了一小段儿时间就只能看到一个个低着头神色匆匆的形单影只。物流公司的运货车再一辆辆开走以后,整个街面就显得鬼影幢幢。
路过巧明街,这是西边一区和观塘道平行的第一条马路。在这里,对比的意味更加浓厚:街的左边是破旧的已经废弃的工业大厦,被卸掉玻璃的窗框颓唐的支棱出来,上面裹着一层厚厚的黑色油灰。从空窗斜望进去,墙面上风扇外罩的上半边已经松脱,软绵绵的耷拉下来;
而另一边则是看起来十分时髦的创纪之城——整座楼被海蓝色的玻璃包裹着,太阳落山以后,一个个仍在忙碌的窗格衍出柔和的白光,这才映的对面乌漆抹黑的大楼有些生气。底层是停车场入口,时而会看到平治或者宝马房车驶进驶出,倏的一下消失在街角里。
只是路过,就发现了这么个挺有意思的地方,秋,其实你偶尔可以发掘一下这个地方的街景来着。
你们问,我来答